按省药监局关于清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宣传的通知(豫药监函(2019)35号),我局高度重视,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,对辖区52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,发放《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宣传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告知单》52份。
重点检查产品标签宣称“药妆”、“EGF”、干细胞化妆品,截止目前,暂未发现违法宣传“药妆”、“EGF”、干细胞的化妆品。